政协组织是政协存在与开展活动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后,现信阳市的行政区划和行政体制经历了多次变化。先后经历了设专区(专员公署)、地区(行政公署)、设立信阳市等不同行政体制。这期间,行政区划也有不同变化。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原信阳专区、潢川专区、信阳地区均属省派出机构,不设立政协组织。
最初,信阳专区(1970年改称信阳地区)、潢川专区(1952年撤销)各县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信阳市成立协商委员会。1956年至1964年,县级信阳市、潢川县、固始县等3个主要县市政协委员会相继成立。“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工作受到严重干挠被迫中断。1980年开始,信阳地区9县1市相继恢复或建立政协委员会,中共信阳地区委员会统战部负责组织驻区的省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和指导县市政协工作。1984年,中共信阳地委为便于更好地开展政协工作,在地委统战部增设中共信阳地委政协联系科,后相继升格为中共信阳地委政协联络处、信阳地区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1996年更名为政协河南省委员会信阳地区工作委员会。1998年信阳撤地设市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撤销信阳地区设立地级信阳市的批复》和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信阳市委员会。
政协信阳市委员会成立后,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就信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对每个时期的宏观战略思想、总体布局、实施方案、工作目标等,都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目前,政协信阳市委员会已历经一、二、三、四、五届,至2023年1月进入第六届。